个人事迹
李元敏,女,汉族,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原伊宁县胡地亚于孜镇盖买村党支部书记。2010年,李元敏在村里贴出“招贤榜”,对村委会进行“大换血”,通过招贤纳士给村里配齐配强了7名村干部。同时李元敏又清退了28名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村民,并按低保认定标准重新确定了28名低保户。通过村里4个承包出去的砂场,为村集体增收60万元。李元敏指导村民种蔬菜、养牛羊,使村里的西瓜、大蒜、油葵等经济作物种植面积达1700多亩,养殖大户增加到七八十户。2019年,李元敏带领村“两委”在村里建了农贸市场,让一部分村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2020年,盖买村人均收入达17400元,成为县里的“民族团结先进村”“村风文明示范村”。
2010年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2011年获得“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3年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14年获得“全国最美家庭”“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称号;2015年获得第三届自治州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和第四届自治区敬业奉献道德模范荣誉称号;2016年获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7年被选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获得全国“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