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事迹
师维楠,女,满族,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为伊宁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民警。2022年7月28日14时左右,师维楠和家人从乌苏探亲返回途中看到河边很多人在奔跑呼救,师维楠让丈夫停车后就急忙下车往河边冲去,刚跳下河水还没站稳的师维楠,发现上游急速冲刷的水流下有道人影,她立刻一把拽住,将小女孩拖出水面准备上岸时,发现上游漂下来一位妇女,她一手抓住孩子放到水浅河滩处,又眼疾手快地紧紧抓住了冲往下游的那名妇女,这时落水者的亲人和其他游客赶来一同连拖带拽将他们抱到岸上。此时3岁的小女孩鼻孔出血、嘴唇发紫、没有呼吸,生命危在旦夕,师维楠尝试用在部队服役时学过的心肺复苏法进行施救。约两分钟后,孩子睁开眼睛有了呼吸。看到孩子转危为安,师维楠和家人悄悄离去。
2023年被评为自治区第二季度“新疆好人”、自治区第八届见义勇为道德模范。2024年被评为第七届自治州见义勇为道德模范。